广东省发改委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显示,从10月1日起,广东省将拉大峰谷电价差,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.65:1:0.5调整为1.7:1:0.38。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副总经理陶飞达表示,尖峰电价在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%。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与尖峰电价实施范围均不包括居民用户;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