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成电路装备产业发展,培育壮大集成电路装备整机和关键零部件产业,12月1日,辽宁省政府印发《辽宁省培育壮大集成电路装备产业集群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“《措施》”),对集成电路产业给予奖励。《措施》指出,支持企业做大规模。对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、5亿元、10亿元、20亿元、30亿元、50亿元的企业,分别给予200万元、500万元、1000万元、2000万元、3000万元、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。